其實質是有效地獲取峰谷價差效益的技術。
與常規空調系統相比,蓄冷技術具有以下優點: 1.社會效益 a) 減少冷水機組的裝機容量、減少機房面積,從而降低制冷機房一次性投資; b) 采用部分蓄冰系統可減少用電負荷、減少配電容量,減少電力投資費用(包括電力補貼費和變壓器、配電柜等電力設施),進而減少項目初投資; c) 充分利用國家的分時電價政策,“高拋低吸”,大量節省運行電費。 a) 適用于新建項目,也適用于改造項目,且不會對原系統造成不利影響; b) 適用于大溫差低溫送風空調系統,提高了空調品質; c) 適用于空調要求較高的場所,具有備用、應急功能,提高了空調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a) 制冷主機在**狀態下運行時間增加,小負荷運行時間減少,節省維護保養費用; b)蓄冰空調壓縮機組采用國際一線品牌的約克低溫雙工況機組,蓄冰盤管采用銅盤管,利用制冷機直接蒸發,不需要載冷劑二次換熱,有效提高機組能效比,且銅盤管較鋼盤管換熱效率更高,不易腐蝕; c) 使用靈活,使用空調可由蓄冰槽提供,無需開主機,節能效果明顯; d) 白天開啟的制冷機減少,所以噪音很小,而且清潔無污染,操作方便; e) 啟動時間短,只需 15-20 分鐘即可達到所需溫度,而常規系統需要時間較長 通過下圖可以看得到是夜間蓄冷運行原理圖 下圖為白天放冷運行原理圖 下面明確的對比了水蓄冷跟冰蓄冷 國內水蓄冷發展情況 2010年11月,發改委、電監會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2011年1月1日實施),針對電力需求側提出了16項定性或定量的管理和激勵措施,“推動并完善峰谷電價制度,鼓勵低谷蓄能”,這表明了蓄冷技術的重要性,并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 經過統計,截至到2018年3月,我國蓄冷項目總量是1133項,其中971項為冰蓄冷,162項為水蓄冷。經初步估計,我國蓄冷項目的冷負荷移峰量約為1.6GW。蓄冷項目分布最多的省市依次為:北京,161項;江蘇,139項;廣東,139項;浙江,135項;上海,73項;湖北62項;山東,55項。 國外水蓄冷發展狀況 美國自20世紀70年代初就開始了對蓄冷技術的應用研究,初期主要應用在用冷時間短的場所,如教堂、劇場、乳制品廠等,到1994年空調蓄冷系統已經相當普及,約有4000多個蓄冷系統在運行。日本在80年代初開始蓄冷技術研究,1988年實現了電力費用的大幅改善,極大促進了蓄冷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冰蓄冷技術。日本由于采用蓄冰供冷技術,電網低谷用電量使用率達45%。在英國、加拿大、德國、澳大利亞等國,蓄冷技術也得到應用。韓國通過立法規定,大于3000m2的公共建筑必須采用蓄冰空調系統。 綜合以上數據情況 存在的問題則為以下幾點: (1)盡管從時間維度上看,蓄冷項目近年來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蓄冷項目在集中空調項目總量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低,根據近年的測算,每年新建公共建筑中采用蓄冷空調系統的比例僅為1%左右,因此蓄冷技術的應用空間還很寬廣,存在極大的發展潛力。 (2)由于近年來相關補貼政策和地方峰谷電價政策落實不到位,使很多生產廠家在蓄冷設備的發展上陷入停滯狀態甚至退出了這個行業。從蓄冷設備生產廠家的數量上來看,總量逐漸減少,行業發展呈現高度聚合的態勢。 (3)蓄冷空調項目的推進仍集中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城市,在經濟較為落后的區域發展較為緩慢,甚至有些城市即使是在負荷特性上較適合蓄冷技術的應用,電力峰谷效應也較明顯的情況下,項目應用仍然較少。主要原因是建筑和電力部門不協調,各自訴求和出發點不盡相同造成的。 (4)蓄冷項目的推廣與各個地區的負荷特性的關系遠達不到國家補貼政策和峰谷電價的落實帶來的效應明顯。因此,各個地區政府應根據自身用電情況,合理制定補貼和峰谷電價政策,推動蓄冷技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