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PV or photovoltaic),是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的簡稱,是一種利用太陽電池半導體材料的光伏效應,將太陽光輻射能直接轉換為電能的一種新型發電系統,有獨立運行和并網運行兩種方式。
我國光伏發電分析及發展路線總結為以下兩點: 1、光伏發電分析 2、發展路線分為:近期、長期、遠期發展路線 分布式光伏在我省的優勢主要體現于我省太陽能資源在我國屬較豐富地區,年輻照時數2200 小時左右,年輻射總量4200-5800兆焦耳/平方米,相當于一年輻射在我省土地的能量達300億噸標煤左右。下圖為我省太陽能資源分布圖 而太陽能的資源分布、光伏發電系統靈活性等特點,使其具有分散式發展的優勢,而政策的導向和驅動,使分布式光伏占據市場的主流。而廣東省工業發達,工業廠房及大型商業區較多,成連片規模,具備發展分布式光伏良好的屋頂資源。據估算,全省每年新增建筑的屋頂面積超過2800萬平方米,若其中的10%可安裝光伏發電系統,每年新增建筑屋頂面積可建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約30萬千瓦。 在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太陽能光伏發電發展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里明確 (一) 明確了重點在產業園區、大型公共設施等建筑屋頂相對集中區域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適宜地區建設一批并網光伏電站。 1、到2015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00萬千瓦以上; 2、到2020年,爭取達到400萬千瓦以上。 (二)積極推進產業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規?;瘧?/span> (三)鼓勵和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在社會各領域的應用 (四)帶動促進光伏產業發展 關于《東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一)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投資企業、專業化合同能源服務公司、個人等作為項目單位,投資建設和經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市發展和改革局依據國務院投資項目管理規定和省能源主管部門下達的本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年度指導規模指標,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局配合實施規模指標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登記、補貼劃撥。 (三)市發展和改革局按照“先建設先補貼”的原則對規模指標進行管理,項目備案證與指標分離。項目在達到竣工驗收要求時,向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局申請并網調試和驗收。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局依據竣工驗收時序,將項目[項目業主憑東莞供電局并網驗收意見單將]信息反饋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局的反饋信息確定指標分配,先到先得、用完為止。 項目備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附件1); (二)項目建議書: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規模、建設條件、工程技術方案、實施計劃、經濟評估等。 (三)附件: 1、項目業主資信證明:東莞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資金證明材料; 3、項目依托建筑物及設施合法性證明材料:如房產證等;項目單位與所依托的建筑物、場地及設施所有人非同一主體時,還需提供項目單位與所有人簽訂的建筑物、場地及設施的使用或租賃協議,視經營方式與電力用戶簽訂合同能源服務協議。 對個人[居民家庭]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局直接登記并集中向市發展和改革局備案。